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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佛山遥望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遥望科技,代码:002291)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新进展,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又有部分股民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案情回溯,2023年12月11日晚,遥望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遥望科技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存货账面值与实际不符。2、2019年至2020年期间部分收入确认不恰当。3、虚增收入、利润和应收账款回款。遥望科技上述一、二、三项财务核算问题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4、对外财务资助未及时披露。5、未及时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情况。6、未及时披露与专业投资机构的共同投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遥望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股民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23日到2023年12月11日期间买入遥望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12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0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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